彩色圖像在復制過程中首先必須經過顏色分解,將五顏六色的彩色原稿分解為黃、品紅、青、黑四色,并根據印刷的需要對每一色進行壓縮或強調以及校正,由連續調變為網目調等處理,最后在印刷機上一色一色的疊印在承印物上合成為彩色印品。 顏色可以相互混合,當兩種或兩種以上顏色混合時會產生新的顏色。這種現象在日常生活中經常出現并有重要意義。因為無論是繪畫、印染,還是彩色印刷,都是以顏色混合作為最基本的工作方法。顏色混合既可以是色光的混合,也可以是顏料的混合,這兩種混合方法所得到的結果是完全不同的。通常我們把色光的混合方法稱為色光加色法,把顏料的混合稱為色料減色法。 1.色光三原色和色光加色法 三原色光加色規律如下: 2.色料三原色和色料減色法 如果讓光通過某種色料,色料會吸收光中對應此色料的補色光,透射或反射其余色光(如果兩種色光相加得到白光,我們就稱這兩種色光互為補色光。即黃光和藍光互為補色光,紅光和青光互為補色光,綠光和品紅光互為補色光)。例如:讓白光通過黃色料,黃色料會吸收白光中它的補色光—藍光,透射或反射黃光。 印品之所以呈顯不同顏色,就是因為光經過色料時完成了色料減色法,反射一定的光,這些光又經過色光加色法形成各種顏色在視網膜成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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